轻信领导承诺成 “挂名老板”  北京女子背负36万元债务

北京一女子不知情地从上班族沦为“挂名老板”,负债200多万人民币(约36万新元)。(示意图: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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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一句 “不当法人就无法缴纳社保”!北京一名女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普通上班族沦为负债 200 余万人民币(约36万新元)的 “挂名老板”,不仅个人账户被冻结,家庭生活也陷入停摆。所幸经法院调解后债权人撤诉,账户解冻。

根据《极目新闻》报道,这名北京女子李女士,在任职期间,公司实际的控制人张某,以 “关系好” 为由,提出让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

根据报道,张某当时称:“不答应就不能继续缴纳社保”,并再三保证 “绝不会影响生活”。

由于缺乏法律常识,李女士轻信了这一承诺,同意成为该公司的 “挂名” 法定代表人和股东。

张某利用公司名义,大肆借债后失联。一位债权人将李女士、涉事公司及张某一并提诉至洪山区人民法院,索偿200 多万人民币(约36万新元)欠款,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报道说,直至法院把传票送达给李女士,她才惊觉自己的个人账户,已被冻结。

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李女士的生活陷入绝境。据悉,其父亲常年住院,孩子仍在上学,账户冻结直接切断了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正常开支难以为继。

最终,李女士通过提交审计报告(证明未参与经营且个人财产独立)及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的刑事线索(张某已被羁押),经法院调解后,债权人撤诉,账户解冻。

法官强调,除非是真实参与创业或投资,否则切勿随意 “挂名” 担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等身份,作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通常需承担相应责任,面临巨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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