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任去过”惹爆男友 台女子遭剥光沦为性奴十天

示意图。(图:iStock)

两人说着要去某处,但男方却因为女友一句“跟前男友去过”爆发醋意,不仅将女方剥光像性奴般凌虐,还将她囚禁十天不给吃喝。

据台湾ETtoday 新闻云报道,去年6月20日,田姓男子(被告)与女友小蓉(化名)在淡水家中谈到要去某个景点,小蓉便脱口而出“我跟以前交往过的男友去过”。

没想到,这句话却引发了被告的醋意,认为小蓉还想着前男友。

被告随后冲出门外去买酒回来喝,接着他便失控地扒光小蓉的衣服,并在每10至20分钟性侵她,稍有一点不满就打骂她,以各种方式凌虐她。

在那之后,被告不给小蓉穿衣服、没收了她的手机,还不让她吃东西。

试图跳楼但被发现

当时,小蓉尝试各种方法摆脱被告的控制与虐待。有一次,她尝试用对讲机向管理求救,却遭被告捂住嘴巴说:“按错了。”她甚至试图跳楼,但却被被告拉回来,还被打得更惨。

最后,小蓉在经过地狱般的十天后终于找到机会向外求救。她趁被告不注意时,偷拿他手机向外求助。

警方随后赶到现场,发现小容已伤痕累累、奄奄一息。

被告被判八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后认为,被告在该期间以各种方式猥亵、强制口交或性交,时刻监控小蓉行动自由,还不时殴打强暴,又不给她进食,并使她裸体等。这些举动如同将小容当作满足自身性欲的性奴,已超越了一般性侵案件的手段,也造成小蓉严重的恐惧阴影。此外,男子事后还否认犯行。

男子最终以强制性交而凌虐罪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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