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学生,在地铁上遭遇性骚扰后,其母亲在Facebook 分享这一事件,希望能够找到嫌犯。然而,一名台警竟在评论中发表“母猪也要摸”的侮辱性言论,最终因公然侮辱罪被判刑。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女学生的母亲是在Facebook的 “爆料公社二社”群组内发文,内容涉及女儿于2023年11月29日遭人骚扰的图文和影像。
然而,员警林扬皓于2023年12月4日下午4点看到影片后,竟在评论中留言“母猪也要摸”,公然羞辱了女学生。
报道说,女学生随后报案,检方以公然侮辱罪,对林扬皓提出简易判决的请求。
法官认为,林扬皓在Facebook社群中发布“母猪也要摸喔”等文字,辱骂并嘲笑女学生,对女学生外型进行贬抑评价,侮辱性极高。
报道指出,“爆料公社二社”社群成员高达近200万人,对女学生的名誉权造成的损害,远超过口头辱骂的影响。
法官:员警不该落井下石
法官认为,女学生的母亲将女儿遭性骚扰的影片发布在社交网站上,希望能够找到施害者。而林扬皓与女学生并不相识,“纵使不负声援之义务,也不该落井下石,以动物去形容女学生的外型”。
法官指出,林扬皓作为警察,深知检调办案时追踪贴文者账号、申登人资料和IP地址并不困难,但在警询时仍抱有侥幸心理,否认犯罪,最终在侦查中才承认其行为。
法官认为,林扬皓否认犯罪所浪费的司法资源,应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判决中指出,作为警务人员,林扬皓更应体恤司法人员办案的艰辛。虽然林扬皓愿意商谈和解,但仅愿赔偿2万台币(约809新元),与女学生所经历的痛苦相比,赔偿金额显得过低。综合考虑林的犯罪动机等因素,依法判处其刑罚。
最终,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处林扬皓拘役40天,并可选择支付4万元(约1618新元)罚金,判决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