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三名男子在酒吧与17岁少女饮酒后,趁对方醉倒,将其带到汽车旅馆并轮流性侵,被法院分别判处三年至四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ETtoday新闻云报道,这起事件于2021年10月4日凌晨发生。
受害人在酒吧不胜酒力醉倒后,被三名男子带至汽车旅馆轮流性侵,直至朋友根据手机定位找到旅馆房间后,才发现受害人衣衫不整且意识不清。
朋友报警后,三名男子被传唤至警署,被控涉嫌妨害性自主罪。
当地法院一审时,三名被告均认罪,各被判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三人之后上诉,仅一名被告认罪并表示已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其余二人中一人否认犯罪,称被害人清醒并为合意性交,另一人则仅承认强制猥亵,否认性侵。
法院最终判处二人辩词不足采信,维持原判四年六个月,而认罪的被告因真心悔悟且与被害人和解,改判三年有期徒刑,均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