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赠188万和独栋楼给女看护 子女争遗产打七年官司败诉

示意图。(图: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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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名董事长卧病期间认识了一名女陪护,去世前赠送她4650万元台币(约188万新元)现金,还转让了一栋透天厝楼房给她。商人去世后,子女为争遗产打了七年官司,最终败诉。

根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高雄一名传统企业游姓董事长与他多年的朱姓女看护日久生情,逐渐发展为情侣关系,女子对外自称为男子的太太。

2006年,男子被诊断出患有肺癌,在卧病期间结识了朱姓女看护。男子去世前不仅赠送女子4650万元现金(约188万新元),还转让了一栋透天厝楼房给她。

男子生前签署转让协议书

男子原计划将这栋透天房屋作为公司总部,但后来搬迁并重新装修,去世前带着女子前往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房屋转让协议书,表示要赠送给女子,供她安享晚年之用。

该栋楼房在男子去世后,由他的妻子和三名子女继承。朱女因此提起诉讼,表示游家人拒绝归还房屋,但游家人说纳税人是男子的儿子,他才是房屋的合法处置权人。

男子去世后,其子女为争取现金遗产,打了七年官司但败诉;房屋转让部分,同样未能胜诉。

一审和二审法官均认定,女看护提交了她与男子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书及律师见证文件,因此判游家人败诉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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