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子自备水壶,每天下班之前从公司装水回家喝,没想到与雇主撕破脸后被告上法庭,追讨约1200新元的饮用水费用!
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台湾高雄市一名25岁的蔡姓女子,自2019年10月10月在当地一家补习中心上班。近日因劳资纠纷与雇主起争执,不但因此被老板“炒鱿鱼”,还被告上法庭。
杨姓老板指控说,蔡姓女子从第一天上班开始,每次都会带五个600毫升的空瓶子上班,然后从公司装水回家喝。如果以每瓶20新台币计算(约0.9新元),扣掉假日,上班日共为249天,蔡女一年下来至少消耗了价值2万5000新台币(约1200新元)的饮用水,因此要求蔡女赔偿这笔开销。
法官:纠纷后求偿属无理取闹
不过,当地法官认为,蔡女装水回家喝一事,杨老板及补习班员工都知情。饮水机上方甚至装有电眼,但公司却一直未阻止蔡女行为,直到劳资纠纷后才决定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有点无理取闹,因此判处杨某败诉。
涉案老板接着因不服气提出上诉,但上诉已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