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从警已33年的54岁女警,却经不起香奈儿钱包的诱惑,在捡到民众的香奈儿皮钱后连带现金私吞,甚至在警方的系统内不实登载遗失物清单,被判坐牢一年。
根据台湾媒体ETtoday新闻云报道,事发于2023年11月4日傍晚6点左右,北市南港警分局警备队小队长54岁徐姓女警,在重阳路的停车位捡到一只香奈儿皮包。
女警返回办公室后,在警方的“拾得物系统”上载不真实内容,并只写“拾获金融卡两张”。
警方通知失主吴姓女子认领时,她却表示,起初报案遗失的是香奈儿荔枝皮钱包,但被警方通知只能够领回两张卡片,令她无法接受。
另一名警员听了吴女的描述并认为案件不单纯,调查监控发现女警在拾获钱包后,未将钱包登载遗失物清单,并私下占为己有,甚至将现金也拿走。
女警承认罪行并表示,自己看到名牌包后一时昏了头,才会将钱包占为己有。
警方之后将女警依侵占遗失物和伪造文书两项罪名交给林地检署侦办。
法官认为双方达成和解,女警平时工作积极,但因一时失虑犯案,在案发后坦承犯行,并将侵占物品已返还,并判处女警监禁一年,缓行两年,罚款5000新台币(约203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