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音乐老师因猥亵少女,原本需分期付款支付和解金,但他未付完就“赖账”,时隔多年后受害者报案,老师被法院判监三年一个月。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在2015年,还未满14岁的受害者在被告张姓老师的古筝工作室上课,但被告却将双手伸进她的内衣抚摸。受害者向母亲的朋友倾诉,其父母和张姓老师谈判后,同年6月17日签订和解书,约定被告应分24期赔偿9万6000新台币(约4247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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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事件”意外提醒受害人此事
不过,被告只付了2万8000新台币(约1238新元)就“赖帐”,受害者母亲不忍女儿受二度伤害,因此没将事情告知丈夫与女儿。
到了2021年12月,受害者全家人起讨论起当地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殴打事件,受害者因此想起自己少女时期的遭遇,接着询问母亲被告是否已付完和解金,一问才发现被告并未依约还钱。受害者便向新北市警汐止分局报案。
据报道,被告否认猥亵指控,声称不知道女学生实际年龄,还说她“看起来像二十几岁”,并指受害人上课时严重弯腰驼背,他才用左手敲打她的腰背来提醒,那时她没有不适或反对的意思。
他也说,当初会签和解书是因对方父亲扬言要让他伤败名裂、无法教课,还偷录音,为了保护名誉,避免让二十几年弹古筝的努力付诸流水,才同意赔偿并签和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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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士林地方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受害者的指述可信,也无证据显示被告遭到女子父母恐吓、威胁。
法院也批评被告身为人师,猥亵女学生还不认罪,最终判他三年四个月刑期。被告上诉后改口认罪,但因受害者不愿意原谅,法院酌减判刑三年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