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刚出狱的母亲为了挣钱“下海”陪酒,因两名幼女无人照顾,就将她们带到工作场所,不料13岁大女儿却被老板叫去陪酒,母女俩一度陷入同桌陪酒的尴尬局面。
联合新闻网报道,这名来自桃园的母亲因恐吓取财、公共危险等罪入狱服刑,2018年4月出狱后缺钱,就到小吃店陪酒,赚取两小时300台币(约12新元)的坐台费。
由于工作都是晚上到凌晨,她担心年幼女儿无人顾及,因此将两人带到小吃店。未料自己出场坐台时,13岁的大女儿也被负责小吃店的詹姓父女叫出去陪酒。
当这名母亲在酒桌上见到女儿陪客,她一时错愕但也没有制止,仍让小吃店继续使唤女儿。女儿也十分懂事,将2万多元(逾850新元)的坐台费给母亲保管。
审讯时,詹姓父女均否认罪行,辩称小吃店没有坐台陪酒服务,指一切都是少女胡诌。少女则表示自己因情绪管理需服药,一时情绪不好才会乱讲,但法院未信服。
这名母亲在接受警方问话时称自己是在酒桌才得知女儿也“入坑”,还说店内不仅一个未成年的“陪酒女”。
少女说,她有一名同校同学也在店内坐台陪酒,同学也供称少女是因为母亲家境不好,需要她帮忙赚钱才入坑。
法院认为,詹姓父女为了赚钱牟利,容许未成年少女坐台陪酒。少女的母亲更未尽到保护子女的责任,知悉女儿陪酒却未反对,反而介绍女儿陪酒,除了危害社会善良风俗、扭曲少女的价值观,也不利于少女成长。法院考虑到三人始终否认罪行,因此将酌情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