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男友性侵 台母女皆求轻判:被关浪费生命

示意图。(图: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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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名男子,因为涉嫌性侵同居女友未成年女儿,被逮捕并被控上法庭,不过男子的女友及其女儿均表示愿意原谅男子,希望法官轻判,并指若被告坐牢只是浪费时间和生命。

台湾ETtoday新闻云报道,根据法院的判决书,被告阿辉(化名)与女友小花(化名)同居,小花有一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女儿,被告竟趁女友熟睡或外出时,对小花女儿施狼爪,性侵该名女童。

报道说,负责探视女童的社工,后来得知此事,于是立即通报学校,校方则向社会局举报及报警处理。

台中地院开庭审理此案,男子在庭上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而小花及其女儿均表示愿意原谅男子,希望法官轻判,不要判处男子监禁,还说“被关只是浪费生命和时间”。

案件在本月19日宣判,地院法官考量到小花及其女儿都无意追究,男子也承认犯行,于是根据当地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猥亵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七个月;另外根据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为四年两个月,案件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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