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竹一名在虚拟货币交易所任职的男子,伙同他人密谋假打抢,企图将公司758万6000新台币(约30万6000新元)现金占为己有,不料钱财却被聘用的假匪徒带走,男子不仅计划未能得逞,还因此被提控和坐牢。
台湾ETToday新闻报道,法院判决书指出,在虚拟货币交易所工作的郑姓男子主要负责运送现金。
2024年10月,男子与另两名男子(詹姓男子及陈姓男子)谋策假抢劫。他们找来一名未成年男子加入计划,安排他假扮抢匪。
按照他们的计划,一旦得手后,现金将交给陈和詹姓男子两人平分。郑姓男子则向警方报案,企图以发生抢劫案掩盖资金流向,以向交易所老板交代。
谎称在高铁站遭抢劫
同年11月,郑姓男子取得老板托付的758.6万新台币现金后,搭乘高铁到新竹站,并在车站厕所内与少年会合。他将装有现金的黑色行李箱及自己的手机交给少年,之后自行到警局报案,谎称在高铁站遭抢劫。
然而,少年拿到钱后没有按计划行事,而是直接上了另一名男子驾驶的车辆逃走。
警方接到郑姓男子报案后,检查现场的闭路电视画面,发现报案内容疑点重重,真实情况与其供述不符,最终将一众涉案者逮捕。
新竹地院法官认定,郑姓男子利用职务的方便,和同伙侵害他人财产权,并在明知没有遭遇抢劫情况下,仍向警方报案,此举妨碍刑事侦查及浪费司法资源。考虑到男子已坦承犯行,法官最终依照成年人与少年同犯业务侵占罪,判处男子坐牢四年六个月;又以成年人与少年同犯未指定犯人诬告罪,再处以有期徒刑三个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