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一名丈夫发生婚外情,在情人节与小三同游高雄侯,导致小三怀孕,正宫得知后对小三提告,小三被判赔偿40万新台币(1万7132新元)。
ETtoday新闻云报道,判决书指出,正宫表示与丈夫2012年结婚,并育有三名子女,小三明知丈夫已婚仍在2021年12月跟丈夫在河滨公园幽会,并疑似在车上发生性行为。2022年2月13日,小三与丈夫一起开车去高雄游玩,并到酒店过夜,之后小三怀孕产下女婴。
妻子认为丈夫与小三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分际,破坏婚姻,向小三提告求偿100万新台币(约4万2837新元)。
小三否认在河滨公园幽会时有发生性行为,并称两人只在车内聊天而已,而后在人夫的苦苦追求下,便在2022年2月13、14日与人夫到高雄共度情人节,一起入住酒店。
法院认为,小三与人夫有搂抱、依偎、牵手、挽手等亲密身体接触,显见两人互动已达情侣层次,有逾越分际交往之行为。
新北地方法院考虑到小三目前要照顾女婴待业中,收入不多,因此判决小三应赔偿正宫40万新台币(1万7132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