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南发生一起人神共愤性侵案,一名单亲爸爸在女儿7岁至10岁期间,平均每两天性侵女儿一次,三年多内共性侵女儿多达664次,一直到女儿向学校老师说出此事,这名父亲的兽行才被揭发。
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这名单亲爸爸与妻子分开后,就自己独自照顾儿女。从2019年9月至2023年4月下旬,他在与女儿共住的房间内,趁屋内其他家人没在或不注意时,不顾女儿反抗与拒绝,平均每两天一次,对女儿强制性交,总计多达664次。
报道说,在2023年4月下旬的一天,女儿在上完学校健康教育课后,向班级老师揭露父亲的行为,校方之后向台南市政府家暴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投报,并安置这名小受害者。
据女儿透露,父亲早在她读幼儿园时,就开始性侵她。她说,曾拒绝、挣扎及反抗父亲,但父亲每次叫她不要喊叫,不要让别人知道,否则不理她,不买东西给她,几年下来就,平均每两天性侵她一次。
女儿无法再忍受 决定向老师揭发
报道说,女儿是因为无法再忍受父亲的行为,才决定向老师揭露自己的遭遇。
事件揭发后,单亲父亲遭到逮捕,并依据罪行被控上法庭。陈审法官指出,受害者曾向心理医生和社工反映,当她被父亲性侵时,感到不舒服和不喜欢,但同时也表示父亲对她很照顾,她会原谅父亲对她做的事。
法官认为,从女儿言语之间,看得出她还很关心及爱护父亲,所以判断她不会污蔑父亲,证述的真实性很高。
女儿的学校老师也供证说,受害者的下体,有旧的撕裂伤痕。
涉案的单亲爸爸在被警方盘问时,承认犯下罪行,知道自己犯错,但之后却改口否认性侵。
法官认为他是狡辩,并斥责他不顾伦理,对女儿做出难以弥补的严重伤害,还蓄意否认犯罪,判他坐牢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