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没带口罩被劝告竟13刀砍死店员 二审逃过死刑被最高法院驳回

台湾最高法院撤销被告蒋嘉凯的无期徒刑判决。(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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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在冠病期间不戴口罩出外购物遭店员劝告,心生不满返家拿刀回到店里砍死店员。他原本要面临死刑,二审期间被以患有精神病改判无期徒刑,但最高法院认为二审的理由不充足,撤销无期徒刑判决,意味着男子有机会再被判死刑。

《联合报》报道,最高法院今天(25日)撤销二审的无期徒刑判决,择定7月10日开庭审理,被告蒋嘉凯则继续羁押。

此案是在2021年11月21日凌晨在桃园龟山一家超商发生。案情显示,当时正值冠病期间,纸雕师蒋嘉凯没有戴口罩遭到蔡姓店员劝告及拒绝为他结账。根据案情,被告回家拿口罩后回来结账,对被蔡姓店员劝告心生不满。除了将口罩丢向店员,随后还回家变装返回超商,将蔡姓店员叫到店外谈判,然后拿出一早藏好的刀攻击对方。

警方发布的闭路电视画面显示,被告和蔡姓店员从店外扭打到店内再跑出店外,被砍伤的店员抢过刀丢掉,央求目击者报案后就倒地,被告则蹲坐在一旁观看,直到警方抵达时跪地束手就擒。根据报道,当时被告对警员说“只有三公分死不了,没死吧?真可惜。”

闭路电视画面显示,被告和蔡姓店员在超商外谈判。(图:TVBS新闻网)

被告辩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当时吃了药没有意识自己做了什么,后来看了闭路电视画面才知道自己杀人。但一审法官不采纳说词,认为他没有悔意且态度恶劣,对他判处死刑。

此案上诉到二审,高院认为被告服用多个精神疾病有关的药物,产生反社会的暴力行为,控制行为的能力减低,依法减刑为无期徒刑。

案件来到最高法院,法官对二审的判决中多处审理提出质疑,决定撤销二审的无期徒刑的判决,要求高院重新审理。

最高法院质疑的是被告在超商内是否有持刀攻击店员、店员倒地后被告有无继续刺杀、被告服用治疗精神病药物为何会出现暴力行为,以及没有药理专家鉴定被告是否滥用药物,因此存在理由不充足的情况,需要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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