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送养女子事业熬出头 亲生父母索房不果怒告

中国房屋示意图。(图:网络)

中国一名女子自两岁起就被亲生父母送到姑姑家居住,她成年后事业熬出头,决定报答姑姑,要给表弟买房子,却惹来亲生父母不满,认为她应该也给自己亲弟弟买房子,女子拒绝就范,父母将她告上法庭。

据《新浪新闻》报道,29岁的张女士从两岁起就跟姑姑住,因经济条件不好,父母一直没有将她接回来,以致她对亲生父母有着一种陌生感,很少联系父母,父母也很少联系她。

自小的生活经历让她养成坚强和勇敢个性,成年后事业有成,她出钱给姑姑家的表弟买房子,这也因此让张女士与亲生父母之间产生矛盾。

报道称,亲生父母认为,女儿出钱给表弟买房子,也应该也给自己亲弟弟买一套房。张女士明确表明不会出钱给弟弟买房,双方矛盾越发严重,父母将她告上法庭,索要50万人民币(约10万新元)的赡养费。

张女士觉得自己从未受到父母的养育,不应该报养育之恩。对此,父母的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不应因任何原因而排除,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赡养父母不仅仅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定义务。

张女士一方则表示,法律上,姐姐对弟弟没有抚养义务,除非父母双亡或无力抚养,而弟弟又是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代表律师指出,在本案中,弟弟已经成年,哪怕是亲生父母都没有抚养义务了,更何况是姐姐?而且,父母提出的为弟弟买房子的诉求,已远远超出了抚养的限度,不应得到支持。

法院判决:给付多少抚养费 可酌情商定

经过审判,法官表示,由于原告年岁较大,被告作为其子女,的确有赡养父母终老的义务。但弟弟作为成年人,原告不应将买房压力冠以抚养、赡养之名,附加给被告。

法官考虑到原告有退休金收入足以安享晚年,而被告从小由姑姑收养,原告未尽到父母抚养义务,判处被告所需要给付的赡养费,可以跟据被告实际情况和原告酌情商定。

此案件引发网民纷纷议论,但大部分网民一致认为张女士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对待这样的父母不必心软。

相关标签
  • 中国
  • China
  • 赡养费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