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独子对父母不孝且性侵两妹妹 父母诉讼要求归还家产

示意图。(图: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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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雄一名独子获得父母给予多达1790万新台币(约72万7300新元)家产,但父母认为他不孝,甚至性侵和猥亵当年年幼的妹妹,一直到妹妹长大了还在房间装置闭路电视偷窥妹妹换衣服。母亲忍无可忍,将儿子告上法庭,索回所有家产。

联合新闻网报道,王姓男子是家中独子,下有三名妹妹。他被指控在47年前,妹妹们仍年幼时就对她们进行不当行为,包括性侵大妹和猥亵小妹,但姐妹俩担心哥哥会坐牢而未有举报。

可是男子并没有收手,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仍趁小妹睡觉时抚摸和搂抱她。小妹在2021年控告男子,但事情过了已久,追诉时效已过所以无法起诉。

男子的二妹和小妹随后搬回家中与父母同住,方便照顾父亲。男子在她们共用的房间装闭路电视偷窥她们换衣服,尽管被妹妹发现把电源拔掉,男子仍接上电源偷拍。同住期间,男子和小妹为了照顾父亲的事情争执,男子扯伤小妹的手部,并将她反锁在房间内。

在2023年,男子偷拿母亲和小妹的邮件,也不让她们返回家里,家人关系最终破裂。父母一举将男子告上庭,索回过去给他的现金、股票和不动产等资产,总值1790万新台币(约72万7300新元)。

报道指出,男子在庭上辩称是妹妹们不满他获得财产才怀恨在心提告,且主张母亲患有失智症,表示自己有对话录音证明母亲没有要告他。

但法官认为其父母当年提告时仍有诉讼能力,加上结合众人的口供足以采信男子对家人有故意侵害行为,因此下判王男应归还财产给母亲和妹妹们。另外,王男也因弄伤小妹的行为,被判坐牢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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