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一名男子刚买不到一个月的新车因被小孩燃放烟火而被烧成废品,小孩的父母声称没有能力赔偿。
据凤凰网报道,这名邱姓男子把此事分享到抖音平台上。他说新车是比亚迪旗下的方程豹豹8,共花了40多万人民币(约7万4139新元)。
邱先生是在上个月10日提车,未料不到一个月就成了废品。事故发生于1月30日晚上。他当时把车停在小区大门外的路边,便去吃饭。
他吃完饭下楼后,发现一群人在围观,最后发现竟是自己的车着火了。
“我到现场的时候已经烧完,火也被扑灭了,就只剩下一具车壳子。我车上所有的证件,包括行车证之类的也被烧得一干二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邱先生表示,经警察调查,发现肇事者是一名十岁左右的孩童。小孩在他的车子附近燃放烟火,接着把垃圾桶点燃,结果把车子给烧了。警察在调查后并没有立案,由于这起事故不属于自燃,因此他无法获得赔偿。
邱先生星期六(8日)与孩童的父母见面,对方也承认是他们的错,但无力偿还。他说:“没有办法,我也只能自认倒霉,孩子父母跟我说新房是刚刚贷款买的。本来我还打算大年初三出去旅游,但是没有想到初二晚上就出了这档子事。” 目前他仍在考虑是否起诉。
根据当地一名律师,法律规定,放火罪的刑责年龄为14周岁以上,故意毁坏财物罪、失火罪的刑责年龄为16周岁以上。然而涉事孩子年仅10岁,所以并不负刑责,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指出,依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涉事孩子的父母需向车主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