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一名男子把闭路电视的画面给女邻居,让她查看丈夫的行踪,不料被女邻居的丈夫发现,认为他把画面截图提供给妻子,导致夫妻发生冲突,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隐私权,判其当庭道歉,但驳回了丈夫提出的赔偿要求。
据《现代快报》报道,陈姓男子于2023年6月在院子内安装了一个可旋转监控摄像头,监控范围覆盖到邻居家门口的停车位。
邻居黄姓女子联系男子,希望通过闭路电视画面确认丈夫的行踪。男子起初有所顾虑,但在女子的再三请求下,最终答应帮忙。男子将画面截图给对方,并叮嘱女子务必保密。
女子拿到截图后,当天与丈夫发生激烈争执。夫妇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女子被打,导致喉部受伤,右胸肋骨骨折,家中家具也受到损坏。
丈夫认为男子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并间接引发家庭冲突,造成医疗及财产损失,于是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4万2800元(约7900新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子未经允许向他人提供闭路电视资料,已构成侵犯隐私权。不过,考虑到他已拆除摄像头、删除相关视频,且并未恶意传播,法院判他当庭向邻居丈夫道歉。但因丈夫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直接因果关系,法院驳回了丈夫的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