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有妇之夫与同事发生婚外情,对方四次怀孕堕胎,最后跟他提出分手,他心有不甘,竟让妻子起诉他的情妇,讨回早前送的“爱的礼物”。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荔枝新闻报道,江苏这名李姓男子与于姓女同事搞外遇,不仅租了一套公寓与她同居,还陆续转账约13万人民币(约2万4400新元)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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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段婚外情期间,女子为他堕胎四次,之后提出分手,但他不同意,两人最后在警方的协调下达成协议。
尽管女子在协议下给了他3万人民币(约5630新元)的分手费,但男子仍然心有不甘,便将情况告诉妻子。
随后,妻子将他和女子一起告上法院,要求确认他之前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女子把钱全额奉还。
经过法院查明,男子转给她的钱并非都是“爱的礼物”,还包括工资、房租、四次堕胎的费用等。
最终,法院要求女子将扣除3万人民币分手费和堕胎相关费用所剩余的钱全部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