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韶关市一对情侣在分手后闹财务纠纷,男子称其前女友在分手后没有退还他15万人民币(约2万8000新元),将她告上法庭。
据中媒都市报道,小亮和小珍(化名)在2018年开始恋爱后同居。在他们3年的同居期间,小珍负责管理两人的经济收入。
CONTENT CONTINUES AFTER THIS ADVERTISEMENT
两人在2022年分手后,小亮提出小珍应退还他约10万人民币(约1万8600新元)的转账差额,小珍同意后按要求进行了转账。一年后,小亮却声称还有15万人民币的转账差额没有被退还,并起诉小珍。
法院:其中13万人民币是同居时合理花销
法院判决认为,小珍已经退还了10万人民币的差额。男子所称的15万人民币差额包含了小亮向小珍表姐借款的1万1000人民币,以及分手小亮转回的5000人民币。法院认为5000人民币是小亮无条件的赠与,因此无权要求退还。
剩余的13万人民币被法院视为两人在深圳共同生活3年期间的合理花销,不存在任何非法转移、侵占或隐匿资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