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中一名24岁男子喜欢到夜店消费,不但从未掏钱买单,还能预先把费用存入夜总会职员的账户,被视为“熟客”。经调查后发现,男子的夜店奢靡生活是靠网络诈骗支撑,最终被警方逮捕并依诈欺罪起诉。
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涉案的叶姓男子无正当职业,沉迷赌博,却经常流连夜店挥霍。为维持高昂开销,他在网络购物平台冒充卖家,谎称出售苹果手机和平板电脑,引诱受害者上当。当买家转账后,他并未发货,而是让对方将款项汇入夜店职员或小姐的银行账户储值,来支付他去夜店的费用。
警方自去年9月接获多名受害者报案,指称自己汇款后迟迟未收到商品。警方调阅反诈骗平台数据,锁定男子为嫌疑人。在结合证据后,警方前往其住家搜查,最终在12月底将他依诈欺罪嫌起诉。据调查,男子的不法所得至少高达20万元(约8274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