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家位于南部的射箭场发生一起离奇情感纠纷,老板娘发现兼任教练的丈夫与女员工发展婚外情后,竟主动发信息邀请对方“三人同行”,但最终三人关系破裂后,老板娘却以“侵害配偶权”为由,将女员工告上法庭,但法官最终判决女员工无需赔偿。
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台南一名老板娘表示自己和丈夫结婚六年,并共同经营一家射箭场,一名原本是学员的女员工在2023年7月成为员工后,和丈夫的关系逐渐暧昧。
当她查看闭路电视画面后,发现两人曾在射箭场拥抱,短信中更有不少露骨内容,显示已发生性行为。
她向丈夫摊牌后,对方仍坚持与女员工交往。她因孩子年幼选择隐忍,直到2024年3、4月,女员工另结新欢、离职后,两人才分手。对此,妻子认为女员工侵害配偶权,求偿50万新台币(约2万元)。
然而,当庭审时,女员工反驳称,是人妻主动提出“三人同行”的关系,还鼓励她陪伴并满足丈夫性需求,三人甚至一度同居。她并非介入家庭,而是被“邀请加入”。
女员工也提交多则信息为证,包括人妻在2023年7月主动说服她与丈夫交往,并承诺保护她、称丈夫是“好男人”。人妻还主动询问她的生理期、暗示未来将发生性关系,并表示欢迎她“加入”。
之后人妻也传讯息称:“与其说破坏家庭,不如说是加入家庭”,又说三人是“非正常一般伦理关系”,并表示女员工就像“双子”,家庭与性生活可以由女员工分担。
直到后期,人妻才传讯息表达不适:“这七年来没认真经营性关系是我不努力”“我没有资格对三人关系感到不舒服”。她也强调当初只是勉强接受。
法院审理后认为,不论人妻当时是否出于压力,只要她发出的讯息足以让女员工相信自己被接纳,就不能认定女员工恶意介入他人婚姻。加上女员工还因此搬进三人同居,显然是出于信赖。法院因此认定女员工未侵害配偶权,最终判决女员工无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