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基隆市陈姓男子到KTV唱歌喝酒后,涉嫌持刀杀死马来西亚的男大学生。陈姓被告已认罪,而法官考虑到被害人家属不希望受外界干扰,而裁定案件不行国民参与审判。
《联合报》报道,死者去年11月14日晚上10点多,与朋友前往基隆市仁二路的KTV唱歌。22岁被告也在这家KTV唱歌。事发前,被告的朋友酒后误闯死者的包厢,当时曾于死者发生语言冲突。双方在隔天凌晨4点结账后,下楼等候朋友时,被告持折叠刀刺中死者右腿,并划伤死者朋友左大腿。死者送院后不治,他的朋友则脱险。
经调查后,检察官认定被告涉嫌犯伤害罪与涉嫌伤害马国大学生致死罪,并将两案合并,依台湾国民法官法与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
被告的辩护律师向基隆地院声请裁定不行民国参与审判,原因是被告已坦承犯行,死者是马来西亚人,而主要是因为被告被羁押,才未与受害人家属达成协议。他也表示,这起案件并无国民参与审判价值,因此声请改行通常审理程序。
法官指出,案件被害人为马来西亚人,国民法官审判程序基础薄弱,死者的姐姐也不希望死者妈妈因审判程序受二次伤害。
法官衡量被告已认罪,案件只有量刑存在争议,认为不必行国民参与審判,准许嫌疑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