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名警员包括一名警长,涉嫌殴打并诬蔑露宿者藏毒,经审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分别被判监禁两年一个月至三年五个月,另两名涉同案警员则获判无罪。
香港无线新闻报道,该起案件发生于2020年,八名警员两次前往深水埗通州街公园执行扫毒行动,期间他们涉嫌殴打露宿者致骨折,并破坏露宿者的个人物品,还遮挡闭路电视镜头,企图掩盖诬蔑露宿者藏毒的行为。
据报道,八名警员之后分别被控袭击和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其中一名被告为警长林华嘉。最终,六人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两人因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
区域法院法官在宣判时表示,案件性质严重,涉及警员在记事册中记录虚假指控,行为影响警队形象。
法官指出,所有被告并非单独犯案,而是相互配合,在某些阶段形成共识,这种联合行动属于加刑因素。
法官也说,林华嘉身为较高级别警员,本应监督下属,却参与了不法行为,因此量刑起点为三年六个月,在考虑到被告背景良好,且因案件失去退休金,因此将刑期减至三年五个月。
据报道,林华嘉在书面求情中提到,案发后他出现自杀倾向,并需接受精神科治疗。
报道说,另五名被告包括为三名男警员和两名女警员,法官基于他们良好背景及案件期间承受压力,因此减刑两个月分别判处25个月至37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