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四岁堂妹口交和企图性交 港男十年后称后悔判囚四年

示意图。(图:iStock)

香港一名男子14岁时曾多次猥亵当时年仅四岁的表妹,要求对方口交并企图性交。十年后堂妹后揭发狼兄行径,堂兄称后悔认罪,被判处监禁四年。

香港01报道,27岁的被告LHY今天(18日)于香港高等法院承认七项罪名,包括对四项对未成年儿童做出严重猥亵行为、两项非礼及一项非法性交罪。

据报道,事件发生于2010年,当时被告不时会借住祖父母家,与受害人同住。某日下午,被告来到堂妹房间,以音乐盒诱哄她为其手淫,并交她为自己口交。事后被告用不买音乐盒威胁她,要她别告诉祖母,却从未兑现承诺。

同月另一日下午,被告以“玩换衫游戏”为藉口,抚摸受害人私处,甚至用舌头舔其私处。这样的行为又发生了几次,被告同样以音乐盒作为要挟。

企图性交未遂

受害人回忆到,直到一次被告企图与她性交但未成功,祖母大声敲门并用钥匙解锁,被告才停止自己的行径。

当时年仅四岁的受害人不理解发生何事,直到上了小学才明白自己遭遇性侵,但并没有勇气揭发被告。在2020年,受害人又想起童年的经历,情绪激动下割腕自残,还患有抑郁症及躁郁症。家人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后,她才将性侵经历告知心理医生。

法官认为被告应对受害人的病情负起相当责任,虽然其所写的求情书中可以看出,被告感到后悔,并希望向前看,但他似乎不明白受害人需要终身承受创伤。

法官:被告未主动承认罪行

法官指出,被告当时的行为严重,而且有变本加厉的情况,他当时也必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纵使被告向警方坦白,却也从没主动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认为他的悔意不足以让他认错,最终判他监禁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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