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最快将在今年完成有多年争议的基本法23条的立法。他首次透露23条立法将针对间谍活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外国代理人组织,以及新媒体、新科技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手法。
还没正式立法的香港基本法23条触及七类罪行,部分同港区国安法重叠。港区国安法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主义和勾结外国势力四类行为,列为刑事犯罪。
特区政府目前要按照基本法23条,自行立法处理剩下的叛国、煽动叛乱和窃取国家机密罪。特首李家超在接受香港商报的访问时透露,保安局已经完成23条的立法初稿,而香港在经历外国势力尝试干预香港事务后,他认为要稳妥防范并考虑到最极端情况,因此要求保安局草拟23条的第二稿。
保安局将同律政司研究,其他实行普通法的国家如何管理国家安全工作。他希望最快今年,最迟明年完成整个立法工作。而第二稿将针对由外国代理人在香港设立会危害国家安全的伪装组织,以及新媒体和科技延伸出来的漏洞。他警告记者应该留意,有人借虚假信息来宣扬政治目的。港府也正研究外国的法例如何规管新闻,他希望新闻行业能自己制定指导方针,自律管理新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