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视法庭罪成 香港民运人士黄之锋被判入狱三个月

黄之锋。(图:法新社)

香港民运分子黄之锋因为在网上公开警员和家属的资料,违反法庭的禁制令和匿名令,被判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入狱三个月。

香港商业电台新闻报道,黄之锋是在2020年在社交网站Facebook发文,公开2019年反修例抗争期间开枪警员的中文全名,同时附上讨论区和网站链接,内文有涉事警员、妻子、以及两名女儿的照片和个人资料。

香港当局以藐视法庭罪提控黄之锋。他早前已认罪,表示愿意承担罪责,并希望向涉事警员和家属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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