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徒弟助道士猥亵智障女儿监10年 港法官:遇到最恶劣案件之一

女被告协助和教唆男道士猥亵女儿,被判最高刑期监禁10年。(图:香港01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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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道士猥亵女徒弟女儿,并下手杀害女徒弟女儿案,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今日(18日)下判:自称道士的张子材因谋杀女徒弟21岁轻度智障的女儿吴恩宇罪名成立,被判终身监禁;女徒弟吴马如赓被裁定一项协助和教唆猥亵罪名成立,被判最高刑期監禁10年。

根据香港01新闻网报道,这名54岁的男被告张子材,是于2019年8月1日至9月2日期间的某一天,在西贡龙尾村猥亵该轻度智障女吴恩宇,并于9月2日杀害了她。

报道说,57岁的女被告吴马如赓是已故女事主吴恩宇的母亲,她被指在同年8月的某一天,协助并教唆张子材猥亵自己的女儿吴恩宇。

吴恩宇属于轻度智障,且有听力和语言障碍。法庭上,展亮技能发展中心一名导师证实,称吴恩宇在2014年开始在该中心学习,并在2016年9月修读另一为期两年的商业与零售课程,期间表现良好,听话、整洁,具备自理能力,尽管性格内向,但为人友善,与同学关系较好。

法官称此案为最恶劣的案件

根据报道,被告张子材自曝曾使用假阳具侵犯受害者,受害者的母亲更协助男被告购买性玩具。

高等法院法官杜丽冰在对这两项罪名判刑时表示,受害人由于智力较低,遭到男被告及其所谓的弟子们围攻和“占便宜”。

法官指责男被告行为恶毒、残忍、不人道。而她对女被告作为母亲,却允许男被告猥亵自己的女儿表示震惊,称无法想象一位母亲会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并形容这是她从事法律工作遇到的最恶劣的案件之一。

两名被告均被陪审团一致裁定罪名成立,两名被告在听取判决时没有任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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