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对夫妇在一起两个月就登记结婚,结果不到三个月就离婚,男方起诉女方追讨106万人民币(近20万新元)的彩礼和五金,法院判她归还80万人民币(约15万新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报道,根据中国最高法院发布的彩礼纠纷案例,刘姓男子和朱姓女子在2020年7月确定恋爱关系,同年9月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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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当时给了女方80万人民币(约15万新元)的彩礼,以及26万人民币(约4万8000新元)的五金。
由于工作和生活地点的差异,双方在筹备婚礼等方面产生矛盾,同年11月协议离婚,婚姻持续不到三个月。
双方也因彩礼的返还起争议,男方因此入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归还彩礼和五金。
法院认为,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时按照习俗支付的财物,且80万元的彩礼已明确标注,而26万元标注为五金的款项也符合一般认知,因此应被认定为彩礼。
尽管双方已完成结婚登记,但从后续拍摄婚纱照、筹备婚宴等情况看,两人仍在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仪式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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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虽然他们有短暂的同居经历,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生活状态,无法认定为已经有稳定的共同生活。
综合考虑双方已登记结婚,且男方支付彩礼后存在共同筹备婚礼仪式、共同旅游、亲友相互往来等共同开销的情况,法院最终酌情判定,女方应返还80万元的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