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女子称她工作两个月后离职,不但没有拿到薪水,还需倒贴400人民币(约75新元),公司回应指她在30天内有26天迟到。
据《内蒙古晨报》报道,何女士在黑龙江的一家家具公司工作了十年,今年8月在内蒙古通辽市河西店的负责人邀请下,到河西店应聘经理一职。
她在8月25日到河西店工作,说好底薪为1万人民币(约1865新元),另外还有提成,但她称工作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收到工资,无法忍受就选择离职。
何女士指出,根据正常情况,公司应该支付她两个月零七天的工资,总计2万3880人民币(约4455新元),但说好的底薪变成了3000人民币(约559新元),公司还扣了她两个月的工资,反倒要她付400人民币(约75新元),让她难以理解。
针对何女士的指控,涉事公司的孟经理回应称,招聘时给了她三个岗位选择,分别是导购员、设计师和经理,她选择了经理的职位,但她没有履行好工作职责,经常迟到,从8月26日开始就频繁迟到,30天内有26天迟到。
孟经理表示,公司认为何女士无法胜任经理一职,只能按照业务员的底薪3000人民币发放工资。
对于迟到次数的争议,双方存在分歧。何女士称,公司负责人告诉她每天早上9点前打卡上班即可,她每天都在8点40左右打卡,并未超过9点。
孟经理则称,当时何女士是第一天上班,不熟悉路线,找不到员工通道,因此让她9点报到,之后向她发送了工作例行表,说明早上8点40分要开早会。
针对此事,何女士表示,她目前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等待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