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因受贿逾11亿人民币(约2亿新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他死刑。
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白天辉被判处死刑。被告个人所有财产一并被没收,受贿所得的财物,也必须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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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庭资料,被告白天辉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担任公司多项要职,包括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和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另外还是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
他利用以上职责的便利,协助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非法收受财物达11亿人民币。
法院认为,白天辉所收取的贿赂数额庞大,可说是非常严重,对社会造成影响,也让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因此依法判处死刑。
在调查这些贿赂案件中,白天辉也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为此也立下大功,但综合其他受贿罪,法院认为不能轻判,最终作出判处死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