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一名老翁生前亲笔写下19份内容不同的遗嘱,结果女儿和孙女在他死后为了争夺财产而闹上法庭,法庭却以“无法断定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判决所有遗嘱都没有法律效力。
据澎湃新闻报道,这名曹姓老翁在2013年到2017年间,共写下19份遗嘱,分别承诺两名女儿和一名孙女要将同一套房产单独留给她们。老翁在2021年去世后,第一份遗嘱的受益人,即二女儿,就对姐姐和外甥女提告,并且主张只有这份遗嘱是有效的。
法院随后对遗嘱进行专业字迹鉴定,确认19份遗嘱皆为老翁所立,但内容相互矛盾,不过同时也发现,就医记录显示老翁在2015年确诊阿尔茨海默症,而老翁居住过的两家养老院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也表示,老翁有意识模糊的情况。
法官认为,阿尔茨海默症是个持续性的病,因此很难去断定老翁在立每一份遗嘱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法院倾向于认为所有遗嘱都无效,房产归属以法定继承来确定。
最后,经过两年的拉锯,两名女儿终于在近日达成和解,约定由没有房产的二女儿继承一半的房产并承担遗产税,大女儿及孙女则分别承担25%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