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女子冒用姐姐身份再嫁台湾男子 法院裁定无罪

中国大陆女子为了重返台湾,冒用了姐姐的身份再婚,并且还拿到了台湾身份证。(图:《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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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国大陆女子因逾期停留台湾被遣返回中国大陆后,冒用姐姐的身份与台湾陈姓男子结婚,再次申请去台湾生活18年,最终取得台湾身份证。近日案件曝光,当地法院审理后裁定女子不构成伪造私文书罪,判他们无罪。

根据《自由时报》报道,判决书指出,事件始于1999年,该女子与台湾杨姓男子在中国大陆办理结婚登记,并于同年10月28日以探亲名义去台湾。2004年11月27日,女子因逾期停留并非法工作被警方查获,不到一个月后遭遣送回中国大陆,按规定需管制一年才能再次申请去台湾。

然而,女子因在台湾期间与陈姓男子有外遇,为尽快返回台湾与男子续缘,决定冒用姐姐的身份。在姐姐和姐夫的同意下,姐夫持女子照片并用姐姐的名字,在中国大陆办理新身份证。女子随后以姐姐名字嫁给陈姓男子,再次申请去台,并在台湾生活长达18年,最终取得台湾身份证。

在此期间,陈姓男子知情并配合女子多次向移民署办理出入境及定居相关资料。案件曝光后,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两人均承认犯罪事实。然而,法官认为,女子的姐姐已同意其冒用身份并授权办理相关居留手续,因此不构成伪造及行使伪造私文书罪,裁定两人无罪。判决结果目前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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