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省一名十岁女童在公园荡秋千时不慎坠河,紧急送院抢救仍不幸身亡。女童家属起诉秋千的安装者、当地村委会及地方政府,索赔逾40万人民币(约7万1633新元)。
中国《成都商报》报道,这起悲剧于去年3月30日,发生在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一处湿地公园。
事发当天,女童跟随母亲潘女士到湿地公园游玩,并独自到河边乘坐一座安装在树上的秋千。
附近的闭路电视摄录画面显示,女童于12点47分28秒开始荡秋千,23秒后跌入河。她挣扎近三分钟后沉入水底,十分钟后才被人发现,送院后不幸身亡;发现女童的是肇祸秋千的安装者黄某。
女童家属事后起诉黄某、当地村委会及乡政府。
据报道,黄某于2021年在河边的树干上安装该秋千,并免费供民众使用,而河岸距离水面约两米,他也在水面架设固定竹排,竹排下水深约两米。
涉事秋千为网红打卡点
报道指出,根据黄某,该秋千在当地多个社交平台引起关注,成为公园内广受欢迎的其中一个网红打卡点。黄某之后与村委会签合作协议,并支付场地租金。
法院勘查发现,事发地点设有几个警示标志,包括提醒“水深危险“及“严禁嬉戏玩水”等等,也提示儿童须有成人陪同。
案件审理中,乡政府称该公园为开放式自然风貌,并没有成立管理委员会,也没有进行商业开发或营利性运营,因此认为其并没有管理责任。
据报道,一审法院认为,已满十岁的女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一定的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应能意识到在水面上荡秋千有风险。她在明知危险情况下仍独自游玩,最终不幸溺毙,自身对此负有一定责任。
法院也指出,女童的父母(监护人)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职责,从女童独自荡秋千到溺水期间长达12分钟内,都没有察觉孩子走开,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也认为,黄某作为秋千建设者,没有日常巡视与安全监管该设施,因此没有尽到保障义务,也需承担责任,而村委会没有及时发现并监管秋千安全隐患,也存在疏忽管理;乡政府则被认定已履行合理限度内的安全提示,并有进行安全巡查,因此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父母须承担80%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女童因溺毙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共计逾89万余人民币(约15万9436新元),判决其父母承担80%责任,秋千安装者黄某承担15%,需赔偿13万余人民币(约2万3289新元),所在村委会承担5%,赔偿约4万余人民币(约7165新元)。
女童家属、黄某及村委会提出上诉,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近日裁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且法律适用得当,驳回各方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