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中国民用航空局今天(26日)发布紧急通知,从后天(28日),旅客不得携带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凡是没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或属于被召回型号与批次的充电宝,均禁止随身携带登机。
据民航局通报,今年以来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在航班上多次发生起火、冒烟等安全事故,暴露出较大的质量隐患。多个头部品牌也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已对部分批次充电宝产品实施主动召回。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撤销或暂停了,多家充电宝及电池芯制造商的3C认证资质。上述情况显示,部分旅客所携带的充电宝产品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正对民航安全运行构成持续性风险。
为加强安全管控,民航局决定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参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充电宝的携带限制,并要求各航空公司与机场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及其代理人,要通过多渠道强化警示宣传,提升旅客对充电宝安全风险和管理政策的认知,引导旅客自觉避免携带不合格产品乘机。
通知也要求各机场安检部门,加强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的查验,防止不合格产品登机。为方便旅客配合政策,各机场应在安检现场增派工作人员,加强引导和解释,同时合理设置自弃和暂存区域,明确办理流程,为旅客提供便利。
此外,各航空公司和机场还被要求加强一线旅客服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确保其全面掌握新规内容与安全知识,能够准确回应旅客疑问。与此同时,各单位须根据要求完善针对锂电池起火、冒烟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强化员工的情境应对能力与协同处置能力,确保紧急情况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