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南一名女子因转职后薪水减少,却急需用钱,上网寻找贷款时误入诈骗集团陷阱。她不仅被骗走约十万元余新台币(约4350新元),更因提供名下四个银行账户的提款卡而被利用来引诱六名受害者汇款,最终遭警方起诉。台南地方法院日前审理后认定女子也是受害者,裁定无罪。
根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该女子去年4月在Facebook浏览贷款信息后,将四个银行账户的提款卡寄给诈骗集团,并通过LINE发送密码。诈骗集团随即利用这些账户诱骗六名受害者汇款,金额共达54万余新台币(约2万3500新元)。案发后,受害者们察觉异样便选择报警,警方循线很快查到女子。
女子辩称,因转职后收入减少,不得不求助贷款。对方以负债比偏高,需美化账户为由,要求提供多个账户。她信以为真才交出名下的四个银行账户资料。她的辩护人指出,女子也是诈骗的受害者,若女子刻意配合诈骗集团,就不会将自己缴交的保险费汇入其中一个账户,导致该笔资金被冻结。
法官审酌相关对话记录、交易明细等证据,认定女子确实遭诈骗,且并无明确意图协助诈团。尽管她的行为有欠周详,但检方证据不足,最终裁定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