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 数码付款代币服务商须以信托保管顾客资产

在今年年底之前,本地数码付款代币服务商必须开设一个法定信托基金来保管顾客的资产,以降低资产价值损失或资产被滥用的风险。

金融管理局是在今天(3日)宣布上述新的要求。当局也认为,若数码付款代币服务商破产时,此举有助顾客追讨资产。

此外,金管局也禁止数码付款代币服务商为散户所持有的代币进行借贷和质押(lending and staking)。

在新加坡,数码付款代币一般称为加密货币。按照我国付款服务法令,所有服务商都须向金管局申请执照。目前,本地共有13家数码付款代币服务商。

金管局自去年10月展开公共咨询收集了广泛意见后,推出多项举措,加强投资者的保障和约束市场以提高诚信水平,这包括:数码付款代币服务商必须把公司资产和顾客资产分开,并以信托基金的形式持有顾客的资产、保管顾客的钱、每天核对顾客的资产并妥善保存账簿和记录、确保托管职能属独立运作、向顾客清楚披露所涉及的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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