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讯)大S(徐熙媛)告前夫汪小菲在2022年网上揭露她和小孩的姓名与地址,涉犯《个人资料保护法》,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9日)首度审理,汪出庭不认罪,大S则没有出庭。此案今天属审查庭初步过滤案情阶段,庭讯20几分钟结束,择期再开庭。
庭讯中,汪小菲强调女儿在2014年出生当天,大S就在微博公布小孩名字,隔年又出书把女儿照片放在封面出版,2017年儿子出生,大S同样对外公布姓名还讲述儿子出生细节。他和大S在2018年录实况节目,大S抱着小孩走出家门,画面中的地址门牌也没遮掩。
汪小菲细数这些往事的用意,是主张这些资讯早就被公开过,借此反击大S指控他不当泄露个人资料。至于大S所称不该被公布的银行账户,汪小菲指这是购屋后专门开设用来支付尾款和贷款之用,没其他用途,而且是他每月汇款入账、银行自动扣款,“所以我一直觉得这个账户是我在用,里面都是我每月付贷款的钱”。
汪小菲强调,是大S于2022年12月3日先在社交媒体发文,公布他和大S财务往来讯息,并“捏造、塑造我没有扶养子女,我选的房子是她付的款” ,又说他后续没尽到照顾子女的责任。
汪小菲说大S的发文损害他的尊严,他强调自己是“非常爱孩子的父亲”,2014年起的10年时间,他为孩子往返两岸几百次,期间至少花费台币3.2亿台币(约1350万新元)给大 S和小孩更好的生活环境,包括买房定居的首付到尾款、装修与家具,离婚后的1年多,又支付大S约5000万台币(约211万新元)的家用,“大到生活费、学费,小到电影票、买铅笔的费用,将近5000万台币、5000万!虽然统计出来是4993万(台币,约210万新元),但我觉得应该更多”。
汪小菲更爆料,大S持续使用他绑定信用卡的网站购买奢侈品,花了1200万台币(约50万新元),包括大S结婚所用物品,且大S“离婚前的4个月,也就是2021年8月, 透过我的员工,用我的卡,买礼物送到韩国去”。他意有所指说,“韩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我只能猜”。 大S再婚的现任丈夫具俊晔是韩国男歌手。
汪小菲说,他付出这么多金钱,却被诬告还被公布跟大S财务往来个人资讯,“所以我当时非常愤怒,也非常激动”,就公布离婚协议中的1页调解笔录,当下只关注汇款纪录,想证明自己清白,“也让徐熙媛回忆一下,好像房子应该是我买的,小孩扶养费也是我付的,也是我一直在照顾孩子”。
汪小菲承认自己没注意当时公开的汇款纪录中还有其他个人资料,在微博发文反击后2小时心情平复,考虑到“她是我孩子的母亲,一起生活这么多年”,觉得不妥就立刻删除。他强调自己“是孩子的父亲”,真的是不小心揭露,也没利用这些资料获取不当利益。
大S今天委任律师代为出庭,指称双方约定应保密离婚协议内容,汪小菲却擅自揭露大S住处、银行贷款资料,导致大S丧失个资自主决定权,侵害大S隐私权,“不应该容任以爱小孩之名,来从事这样的资讯揭露行为”。至于汪小菲所说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大S在另案已表达争执,所以也不能成为公布大S与小孩资料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