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他人个人资料 “鸡排妹”被判刑3个月

(图:艺人社交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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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讯)台湾女星“鸡排妹”(原名郑家纯)因泄露他人的个人资料,被判刑3个月。

郑家纯2021年5月在FB直播,以张贴颜色代码等方式,公布网红陈沂的电话号码,被控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一审台北地院判刑4月,二审高等法院改判3个月,三审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无误,日前驳回了郑家纯的上诉,全案确定。

二审指出,一审判决未考量鸡排妹的犯罪动机,是因陈沂先发表帖文,于直播中公开鸡排妹的门号,她才公开陈沂的门号码作为报复。一审判刑略重,审酌郑家纯是网上有数十万追踪者、具言论影响力,其公开言论已损害陈沂的隐私,酌减改判为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台币(约3800新元)。

全案上诉三审,最高法院审核二审认事用法并无违误,量刑也无滥用裁量或违反比例原则,判决合法,日前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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